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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中不适用代位继承。
分析说明:
代位继承的定义和适用范围: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的制度。它仅适用于法定继承的情形,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形式。
遗嘱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
遗嘱继承:基于被继承人的遗嘱进行,被继承人可以通过遗嘱自由指定继承人及其继承份额。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代位继承:基于法定继承关系,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它不能适用于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
如果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遗嘱中关于该继承人的遗产分配部分将失效。此时,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处理,而不是通过代位继承。
需要注意的是,在遗嘱继承中,如果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并且遗嘱中没有其他特别安排,那么该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不能代位继承遗嘱中的遗产份额。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该条款明确规定了代位继承的适用范围,即法定继承。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这表明,在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优先按照遗嘱继承办理,而不适用代位继承。
结论补充说明:
虽然代位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但在遗嘱继承中可能存在转继承的情况。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该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这与代位继承不同,转继承是在遗嘱继承已经开始后,因继承人死亡而发生的遗产转移,不涉及代位继承的规则。
因此,在遗嘱继承中,如果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应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处理遗产,而不是通过代位继承。同时,需注意遗嘱中是否存在对遗产处理的特别安排,以及转继承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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