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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案件的起诉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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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案件的起诉期限是多久?
  更新时间:2024-07-08  阅读:    咨询热线:136-9911-8490

  离婚损害赔偿案件的起诉期限是三年,这一期限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这一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其中明确指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具体来说,在离婚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无过错方在离婚后发现对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并因此遭受了损害,那么无过错方有权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些事实后的三年内提起诉讼,要求过错方进行损害赔偿。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将不予保护,除非存在特殊情况,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此外,还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离婚损害赔偿请求,那么在离婚后,无论经过多长时间,该当事人都不能再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因为放弃请求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自己权利的处分。

  综上所述,离婚损害赔偿案件的起诉期限为三年,但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则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且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放弃请求的,之后不能再行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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