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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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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区别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4-08-08  阅读:    咨询热线:136-9911-8490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是遗产继承的两种主要方式,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区别。以下是对这两种继承方式的详细比较:

  一、概念不同

  法定继承: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这种方式严格建立在人身关系的基础上,其确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和遗产份额的根据是血缘关系、婚姻关系和收养关系,并且严格限定在有抚养关系的家庭成员的范围之内。

  遗嘱继承:是指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确定继承人及其继承遗产的种类、数额的一种继承方式。这种方式基于遗嘱自由,从尊重和保护被继承人个人意愿出发,允许公民用遗嘱方式处理自己的财产。

  二、继承顺序不同

  在法定继承中,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由法律规定,继承人依照法律规定直接享有继承权,并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继承遗产。一般来说,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在遗嘱继承中,虽然遗嘱继承人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的人,但不受法定继承顺序的限制。遗嘱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指定任何法定继承人作为遗嘱继承人,无论是第一顺序还是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三、继承份额确定方式不同

  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通常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一般会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扶养情况来确定。在多数情况下,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会均等分割遗产。

  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则完全由遗嘱人决定。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对遗嘱继承人继承的遗产范围、数量等作明确的指定。这意味着遗嘱继承人可能获得多于或少于法定继承份额的遗产。

  四、效力不同

  在遗产继承中,遗嘱继承的效力通常高于法定继承。这意味着在继承开始后,如果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存在,那么应首先按照遗嘱继承处理遗产。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的情况下(如遗嘱无效、遗嘱未处分全部遗产等),才会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剩余遗产。

  五、案例说明

  假设某人去世前立有遗嘱,指定其遗产由某个子女全部继承。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该子女并非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唯一或主要继承人(例如还有配偶和父母等其他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继承的优先原则,该子女仍有权按照遗嘱继承全部遗产。而如果该人去世前未立遗嘱或遗嘱无效,那么其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和原则进行分配。

  综上所述,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在概念、继承顺序、继承份额确定方式以及效力等方面存在显著区别。在实际应用中,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继承方式以确保遗产的合法、合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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