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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离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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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离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更新时间:2024-09-29  阅读:    咨询热线:136-9911-8490

  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在离婚后是否算作共同财产,主要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财产的性质、双方的约定以及法律的具体规定。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我国实行的法定财产制度是夫妻财产共有制。这意味着,在夫妻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从婚姻登记之日起到离婚或一方死亡之日止,双方在这一期间内通过劳动所得的收入、经营收益、接受赠与(除非明确指明为个人财产)以及其他合法途径获得的财产,原则上视为双方共同所有。也就是说,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在一般情况下,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也存在一些例外情况。例如,根据我国法律,个人保留其婚前财产,以及婚姻期间通过明确由夫妻一方个人继承的遗产,或者明确赠与夫妻一方的财产,这部分财产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此外,夫妻双方还可以通过婚前协议或者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制度,也可以对部分财产做出归属约定。

  在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分割的基本原则是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则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意味着,即使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但在离婚时也可能因为双方的约定或法院的判决而发生所有权的变动。

  综上所述,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在离婚后是否算作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双方没有约定且财产符合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的条件,则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进行分割。但如果存在例外情况或双方有特别约定,则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并不能替代专业法律意见。如有需要,请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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